科学数据是研究平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研究中心与野外台站有义务提供科 学数据进行共享。
研究所采用用户积分体系,鼓励用户提交、申请与使用,促进科学数据共享。
行为 | 行为细化 | 贡献者 | 使用者 |
---|---|---|---|
提交数据 | |||
数据价值 | 1~5 | ||
数据质量 | 1~3 | ||
数据说明文档质量 | 0~2 | ||
申请数据 | +4 | -20 | |
数据应用证明 | |||
有效反馈 | +2 | +15 | |
应用成效提交 | =User/5 | 0,5,10,15,20,25,30 |
注:用户初始分数为30 分。在应用成效中,贡献者得分= 使用者得分/5 。
数据贡献者
根据提交数据的科学价值、数据质量、说明文档完备程度来给予数据基础分数,并 根据后续用户申请、应用效果等各项指标加权计分。
数据使用者
根据申请数据行为、提交数据应用证明、反馈数据应用效果等各项指标加权计分。